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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4/06/11 16:00:29  |  编辑:  |  作者:  |  来源:

各系、各团学组织、全体在校学生: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青年学子对伟大“中国梦”的认知、理解和实践,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按照团中央、广西团区委和高校团工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实践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学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自强不息、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聚青春正能量,助力践行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1月

三、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四、实践内容

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主线,以“寻梦行动”、“追梦行动”、“筑梦行动”和“圆梦行动”为内容,采取政策宣传、专题调研、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下乡、科研创新、科技支农、文化传承、医疗服务、法律普及、支教扫盲、个人体验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贴近群众受教育、深入社会求真知、服务基层做贡献、学以致用长才干,并由基层人民群众的梦想提炼出与桂航人的独特情怀相结合的“中国梦”。

(一)寻梦行动——红色之旅

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探寻革命遗迹,参观纪念馆、革命旧址、名人故居、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要内容的调研考察和宣传活动,以图片、DV等形式形成生动的实践成果。

(二)追梦行动——感悟之旅

以走访知名企业、采访企业高管、成功校友,寻访在平凡岗位上辛勤坚守、默默奉献的普通劳动者并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追梦历程和朴素梦想,发掘坚忍不拔、艰苦奋斗的中国精神和中国正能量,领悟实现个人理想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密切联系,转化为大学生奋进向前的不竭动力。

(三)筑梦行动——调研之旅

开展寻访调研活动,通过结合专业特色,开展社会调研了解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成就、生态环保现状、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和发展、农民工生活及子女上学等社会热点问题,亲身感知和学习各界基层工作者为“家国之梦”不懈努力的奋斗历程和开拓精神。

(四)圆梦行动——服务之旅

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队,结合专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深入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对困难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课程讲授,学业辅导,文体活动,爱心捐助等支教服务;开展文艺演出、惠农支教、科普服务、法制宣传等形式的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激发大学生参与祖国建设的热情,服务贫困落后地区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助梦”力量。

五、参与形式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点面结合”的形式,“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全体参与、个个体验、人人受益”的目的组织开展,主要包括:

(一)团队实践

可跨系、跨专业、跨年级、跨班级组成团队进行项目申报,采取项目化运作模式,集中力量,发挥优势,立足团队成员原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个人实践

未参加实践项目团队的同学,各系要按要求推荐他们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实践活动,或积极动员他们立足原籍根据自身实际按要求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6月1日-6月10日)

各系、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应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开展安全意识和遵守法纪教育。

(二)项目申报(6月1日-6月28日)

1.各系、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要积极做好项目组成员选拔、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的聘(邀)请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选题、方案研讨、经费预算、计划安排、安全预案等工作,按要求填写《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院团委网页可下载)和《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院团委网页可下载),以系为单位交至院团委(申请书纸质档一式1份,汇总表纸质档一式1份、电子档各1份发院团委邮箱)。

2.各系要按文件要求推荐学生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立足原籍同学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项目评审(6月28日-7月5日)

1.院团委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立项,根据选题内容、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安排、计划实施、预期成果、安全预案等情况按照《学生实践活动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资助,并对立项结果予以公布。

2.各系对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立足原籍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分别进行统计公布。

(四)项目完善(7月5日—7月15日)

1.各系根据评审结果对予以经费支持的项目组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实践团队成员开展培训,加强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实践项目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2.各系对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立足原籍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3.以系为单位组织开展分类培训、工作指导、安全教育等内容。

(五)项目实施(7月16日-8月25日)

1.项目团队需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按计划安排实施,做好实践日记、调研记录,收集好各主题类型的影像资料、媒体宣传资料,便于实践结束后的调查报告撰写和成果展示。

2.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实践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增长服务本领。立足原籍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需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锻炼活动,培养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六)总结表彰(9月-10月)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项目团队和个人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践总结,总结材料一般包括实践总结、调研论文、调查报告、实践照片、活动视频等。学院将依托科研处、思政部和社科联教师组成专家组,对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予以表彰,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区、全国评比表彰。

(七)成果展示交流(10月-11月)

评比表彰期间,学校将通过广播、网络、报纸、板报、论坛、报告会等途径进行宣传,通过开展研讨座谈、事迹报告、视频展播、成果作品展等形式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优秀社会调查报告、调研论文、追踪纪实、科技发明和制作、图片影音资料等成果进行展示、宣传报道和成果推广。

八、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学院成立由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院团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思政部负责人和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系要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团会议,通过橱窗、板报、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以及对做好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动员,指导做好标语、旗帜等活动用品准备工作和团队培训、资料和问卷的编印等工作,提高广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通知传达到每位同学。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系要加强对实践活动项目组成员的选拔、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聘(邀)请及选题、方案研讨等工作的指导,每个项目原则上可由1~2名指导老师或带队老师和5~9名同学组成,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每名带队教师一般只带1个团队,挑选学习和实践能力强、敢负责、善沟通、团队协作精神好的学生担任骨干力量,聘请关心爱护学生、安全责任意识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明确相关责任;要加强对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立足原籍自行开展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指导,明确任务要求。

(三)精心组织、多方联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对外交流学习、展示学院风采的良好形式,同时也是加强对外合作的良好契机。全院同学应充分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巩固专业知识。

(四)明确任务,确保实效。实践项目团队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总结过程的指导,获准立项的项目组要按实施计划进行,注重增强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实践活动的质量与效果,完成指定任务,提交预期成果,推动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立足原籍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除完成规定的实践内容外,还需提交社会实践鉴定表,并结合实践内容撰写调查报告或调研论文(不少于2000字,并附上相关照片、数据分析等附件)。

(五)认真总结,深化成果。活动结束后,请各系按时间要求做好材料的收集、统计汇总工作,按期完成任务,及时提交。9月10日前,请以系为单位将反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文字总结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稿)、《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电子稿,表格院团委网页可下载)、《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团队立项结题汇总表》(纸质材料、电子稿,表格院团委网页可下载)和分类整理的实践活动成果(纸质材料)各1份上交到院团委,电子稿发至xtw@guat.edu.cn;9月15日前,请各项目组成员完成结题总结工作,并按要求将结题材料(反映活动项目开展情况的光碟一张,要求视频为AVI格式或RMVB格式,图片为JPEG格式,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媒体报道情况要在视频资料中相应展示)交院团委,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实践项目进行结题评审。

共青团桂林航天工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

地址: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新校区五楼团委 E-Mail:xtw@g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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