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工作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中第1至15项)
二、《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
学生会正式编制成员共有27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共青团员25人,党团覆盖率100%;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其中10名同学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专业前5%,无课业不合格情况。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见附件3、4)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见附件5)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按不低于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产生,经我校基层学生会进行选举,实际选举产生了出席我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为168名。在学代会代表中,学生党员17名,占代表总数的10.1%,女代表80名,占代表总数的47.6%,少数民族代表19名,占代表总数的11.3%,非校、院学生会组织干部的学生代表96名,占代表总数的60.0%。代表中有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代表条件
1. 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 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同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院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 学院总人数的1%。各院代表名额依据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按照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2. 学院选举代表的过程中需注意,代表名额分配需尽量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相关负责人或骨干;
3. 非校、院学生会成员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4. 女性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5. 大会筹委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审查,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确定代表名单,在校内公示。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见附件6)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 学校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甄选等重要事项。
2. 2019年11月25日,学校召开了学生干部座谈会,校领导和7个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学生对学校发展建设的建议。
3. 2020年6月24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会议审议通过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任务、大会的组织机构、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产生办法,同意大会于2020年7月4日召开。
4. 2020年7月4日,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北校区招牌大厅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刘迎春、学工处主要负责人、校团委负责人、各学院团委书记及168名学生代表参加开幕式。
5. 2020年11月10日,党委听取了关于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汇报,经研究决定印发了《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附件:
附件1.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docx
附件2.桂航学生联合会章程.docx
附件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docx
附件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docx
附件5.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docx
附件6.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docx